全校广大师生:
根据《黔东南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黔东南财监(2023) 20号)要求,关于对我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有一栋房屋建筑物(高等教育用房)为 1988 年取得,资产原值 525.000.00 元,净值 0.00 元未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销账。这栋楼修建在凯里市文化北路38号1栋3单元,现在这栋楼产权不属于我校产权。这栋房产产权具体明细如下:
1层楼:黔东南州物资贸易中心
2层楼:1号房,龙明杰 2号房,贵州省黔东南州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
3层楼:3号房,霍永生 4号房,陈信国
4层楼:5号房,杨 旭 6号房,阳树萍
5层楼:7号房,张成英 8号房,夏晓刚
6层楼:9号房,吴常丽 10号房,刘洪
7层楼:11号,刘俊益 12号房,刘峰
8层楼:13号房,杨 捷 14号房,贵州省黔东南州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。
拟对这栋房子资产进行处理,现向全校师生公布,本公告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,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我校后勤保卫科802室张龙同志处,联系电话: 18285558211。
附件:1、黔东南开放大学处理资产表
黔东南开放大学
2024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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